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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Q1:網絡犯罪有哪些
網絡犯罪主要有以下兩類:
1、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絡的犯罪;
2、利用計算機及網絡實施的其他犯罪。如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網上詐騙。網上詐騙是指通過偽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據、篡改電腦程序等手段來欺騙和詐取財物游返的犯罪行為。網上教唆迅稿或傳播犯罪方法。網上教唆他人犯罪的重要特征是教唆人與被教唆人并不直接見面,教唆的結果并不一定取決于被教唆人的行為。這種犯罪有可能產生大量非直接被教唆對象同時接受相同教唆內容等嚴重后果,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彌漫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畝磨孝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Q2:網絡犯罪有哪些
一、針對網絡的犯罪的表現形式有:?
1、網絡竊密。利用網絡竊取科技、軍事和商業情報是網絡犯罪最常見的一類。 制作、傳播網絡病毒。網絡病毒是網絡犯罪的一種形式,是人為制造的干擾破壞網絡安全正常運行的一種技術手段。?
2、高技術侵害。這種犯罪是一種旨在使整個計算機網絡陷入癱瘓、以造成最大破壞性為目的的攻擊行為。?
3、高技術污染。高技術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網絡傳播有害數據、發布虛假信息、濫發商業廣告、侮辱誹謗他人的犯罪行為。
?二、網絡扶持的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有:
?1、網上盜竊。網上盜竊案件以兩類居多:一類發生在銀行等金融系統,一類發生在郵電通信領域。前者的主要手段表現為通過計算機指令將他人賬戶上的存款轉移到虛開的賬戶上,或通過計算機網絡對一家公司的計算機下達指令,要求將現金支付給實際上并不存在的另一家公司,從而竊取現金。在郵電通信領域,網絡犯罪以盜碼并機犯罪活動最為突出。
?2、網上詐騙。網上詐騙是指通過偽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據、篡改電腦程序等手段來欺騙和詐取財物的犯罪行為。
?3、網上色情。國際互聯網是一個“無主管、無國界、無警察”的開放網絡,即所謂的“網絡無邊,法律有限”。因特網賦予傳統的傳播淫穢物品行為以更大的廣泛性和更高的集中性。
?4、網上賭博。在網絡時代,賭博犯罪也時常在網上出現。?
5、網上洗錢。隨著網上銀行的悄然興起,網上銀行給客戶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服務,這些方便條件為“洗錢”犯罪提供了巨大便利,利用網絡銀行清洗贓款比傳統洗錢更加容易,而且可以更隱蔽地切斷資金走向,掩飾資金的非法來源。?
6、網上教唆或傳播犯罪方法。網上教唆他人犯罪的重要特征是教唆人與被教唆人并不直接見面,教唆的結果并不一定取決于被教唆人的行為。這種犯罪有可能產生大量非直接被教唆對象同時接受相同教唆內容等嚴重后果,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彌漫性。?
7、此外,網絡犯罪還有網上侵犯知識產權、侵犯隱私權、網上恐怖、網上報復、網上盯梢等多種形式。
Q3:網絡犯罪有哪些
網絡犯罪主要包括以下七種: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5、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6、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定;
7、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Q4:網絡犯罪什么意思
網絡犯罪也是犯罪的一種形式。網絡犯罪,是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借助于網絡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絡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既包括行為人運用其編程,加密,解碼技術或工具在網絡上實施的犯罪,也包括行為人利用軟件指令。簡言之,網絡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絡進行的犯罪,網絡犯罪的本質特征是危害網絡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同傳統的犯罪相比,網絡犯罪具有一些獨特的特點:即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范圍廣;互動性、隱蔽性高,取證困難;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網絡犯罪是典型的計算機犯罪。第一,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范圍廣。就電子郵件而言,比起傳統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國外的郵件。網絡的發展,只要敲一下鍵盤,幾秒種就可以把電子郵件發給眾多的人。理論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第二,互動性、隱蔽性高,取證困難。網絡發展形成了一個虛擬的電腦空間,既消除了國境線,也打破了社會和空間界限,使得雙向性、多向性交流傳播成為可能。在這個虛擬空間里對所有事物的描述都僅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碼數據,因此誰掌握了密碼就等于獲得了對財產等權利的控制權,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陸網站。第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從國防、電力到銀行和電話系統此刻都是數字化、網絡化,一旦這些部門遭到侵入和破壞,后果將不可設想。第四,網絡犯罪是典型的計算機犯罪。時下對什么是計算機犯罪理論界有多種觀點,其中雙重說(即行為人以計算機為工具或以其為攻擊對象而實施的犯罪行為)的定義比較科學。網絡犯罪比較常見的偷窺、復制、更改或者刪除計算機數據、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壞性病毒、邏輯炸彈或者放置后門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計算機為對象的犯罪,而網絡色情傳播犯罪、網絡侮辱、誹謗與恐嚇犯罪以及網絡詐騙、教唆等犯罪,則是以計算機網絡形成的虛擬空間作為犯罪工具、犯罪場所進行的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Q5:網絡犯罪有哪些
網絡犯罪具體行為包括:病毒傳播、設置邏輯炸彈、非法入侵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盜用上網賬號和信用卡數據、網絡敲詐、侵犯版權和其它知識產權、發布網絡虛假廣告、利用網絡散發虛假或恐怖信息、傳播淫穢物品等.一些通常被認為不可能通過網絡進行的犯罪,如殺人、強奸等直接針對人身的犯罪,現在也有人透過網絡途徑間接實施.黑客侵襲、內部人員攻擊、計算機病毒蔓延等種種在新技術條件下的攻擊方式,均會造成網絡秘密信息的泄露,破壞網絡資源的正常使用以及信息系統的癱瘓,這些利用互聯網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針對網絡系統實施攻擊的行為,就是人們俗稱的“網絡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制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Q6:網絡犯罪如何定性?
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構成要件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有關國家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二)本罪客觀方面表現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是結果犯,需要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三)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四)本罪在主觀方面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后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二)接到舉報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四)提供專門用于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五)頻繁采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二、罪與非罪的認定:本罪要求行為人實施前述行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一)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六)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實施前述情形中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為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后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二)接到舉報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四)提供專門用于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五)頻繁采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第十二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六)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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