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清算所,以及清算所得稅申報表范本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內容導航:
Q1:企業清算所得稅如何計算?
明確,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一)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二)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三)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四)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五)計算并繳納清算所得稅;(六)確定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其中債務清償損益=債務的計稅基礎-債務的實際償還金額,公式中的相關稅費為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不包含企業以前年度欠稅。
Q2:清算所同業支付系統的簡介
CHIPS(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是“紐約清算所銀行同業支付系統”的簡稱。它是一個帶有EDI(電子數據交換)功能的實時的、大額電子支付系統。 它是全球最大的私營支付清算系統之一,主要進行跨國美元交易的清算。參加CHIPS系統的成員有2類:一類是清算用戶。他們在聯邦儲備銀行設有儲備帳戶,能直接使用該系統實現資金轉移,另一類是非清算用戶,不能直接利用該系統進行清算,必須通過某個清算用戶作為代理行,在該行建立代理帳戶實現資金清算。
CHIPS(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于1970年建立,是跨國美元交易的主要結算渠道。通過CHIPS處理的美元交易額約占全球美元總交易額的百分之九十五,因此該系統對維護美元的國際地位和國際資本流動的效率及安全顯得十分重要。CHIPS成員有紐約清算所協會會員、紐約市商業銀行、外國銀行在紐約的分支機構等。CHIPS是一個凈額支付清算系統,它租用了高速傳輸線路,有一個主處理中心和一個備份處理中心。每日營業終止后,進行收付差額清算,每日下午六時(紐約時間)完成資金轉賬。
CHIPS電子支付系統從1970年開始運行,代替了原有的紙質支付清算方式,為企業間和銀行間的美元支付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從1998年起,CHIPS歸CHIPCo公司所有并處于其管理之下。所有CHIPS的參與者(participants)都是CHIPCo公司的成員(members)。CHIPCo公司由一個10人董事會進行管理;根據CHIPS參與者的交易量,董事會中有4人從其中選出,其余6人由清算所(Clearing House)任命。CHIPS作為一個私營的支付清算系統,在以美元進行的交易結算和清算方面,已成為一種國際通用方式,相對于FEDWIRE,有很強的替代性。
CHIPS系統提供了雙邊及多邊信用限額來控制信用風險。所謂雙邊信用限額(BILATERAL-CREDIT-LIMITS)是指清算成員雙方根據信用評估分別給對方確定一個愿意為其提供的信用透支額度;所謂多邊信用限額(NET DEBIT CAPS)則是指根據各個清算成員對某清算成員提供的雙邊信用限額,按比例(如5%)確定出該清算成員的總信用透支額度。清算時,只要雙邊及多邊信用限額不突破則CHIPS根據支付命令對其清算成員行進行相應的借記貸記記錄,否則超出限額的話,其支付命令拒絕執行。自1990年起,CHIPS規定在一天清算結束時,若有一家或多家銀行出現清償問題,且這些銀行找不到為其代理的清算銀行的話,則被視為倒閉,這時,由其造成的損失由其余各成員行共同承擔,以確保一天清算的完成。這些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不僅控制了成員行的風險,而且也控制了整個系統的信用風險。因此,我們可以說CHIPS為國際美元交易支付提供了安全、可靠、高效的系統支持。
從CHIPS開始運行起,其支付處理結構發生了數次改變。最近,CHIPCo將CHIPS從日終的、多邊凈額結算系統轉變為一個新的系統:在營業日內,當指令從CHIPS支付隊列中釋放出來以后,該系統就為這些指令提供實時、終結性結算。當營業時間結束時,那些已在CHIPS支付隊列但仍未結算的指令將首先通過多邊凈額結算進行處理,若仍無法結算才取消指令。
商業銀行機構,以及滿足CHIPS規則中第19款要求的埃奇法(Edge Act)公司可以稱為CHIPS的參與者。CHIPS的參與者受到州或聯邦銀行的監管,而CHIPS也要接受州或聯邦銀行的年度檢查。如果一家非參與者機構想通過CHIPS進行支付,它必須聘請一個CHIPS參與者作為其支付代理。到2003年底,CHIPS共有54名參與者。
通過CHIPS進行的支付轉賬通常與跨國銀行間的交易相關,包括由外匯交易(如當期合約、貨幣掉期合約)而產生的美元支付,以及歐洲美元的流入與流出。此外,人們也利用CHIPS調整往來賬戶的余額,進行與商業相關的支付、銀行貸款以及債券交易。2003年,CHIPS平均每天處理257,025筆支付,總支付額達到326,560億美元。
CHIPS系統具有很高的可靠性,達到99.99%。它維護著兩個數據中心,兩者之間通過光纖電纜連接,可以在5分鐘內從主系統切換到備份系統,保證支付指令和數據的安全存儲與備份。
CHIPS系統還支持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每次付款的同時還可以向客戶提供客戶編碼、發票號、折扣等信息。這不僅減少了信息傳送錯誤,而且提高了效率,促進了相互間的合作關系。
Q3:企業清算所得稅率
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
企業進行清算后,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
企業清算所得應按照稅法規定的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Q4:銀行間市場清算所待遇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待遇很好。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銀行間市場清算所待遇,應屆生是10K到15K左右,總包達到18W左右,福利方面有五險一金、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年金、項目獎金、節日福利、生日福利、定期體檢、員工餐廳、津貼補貼等,整體看待遇是非常不錯的。
Q5:如何計算企業清算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明確,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二)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
(三)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
(四)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
(五)計算并繳納清算所得稅;
(六)確定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其中債務清償損益=債務的計稅基礎-債務的實際償還金額,公式中的相關稅費為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不包含企業以前年度欠稅。
Q6: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如何填寫。
依照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主要為:
一、資產處置損益明細表
1、"賬面價值(1)"列:填報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確定的清算開始日的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金額。
2、"計稅基礎(2)"列: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確定的清算開始日的各項資產計稅基礎的金額,即取得資產時確定的計稅基礎減除在清算開始日以前納稅年度內按照稅收規定已在稅前扣除折舊、攤銷、準備金等的余額。
3、"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3)"列:填報納稅人清算過程中各項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的金額。
4、"資產處置損益(4)"列:填報納稅人各項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其計稅基礎的余額。等于"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3)"列-"計稅基礎(2)"列。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計算填報。
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清算期間”:填報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終止之日至辦理完畢清算事務之日止的期間。
2、“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機關統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3、“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統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擴展資料: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確,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二)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
(三)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
(四)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
(五)計算并繳納清算所得稅;
(六)確定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其中債務清償損益=債務的計稅基礎-債務的實際償還金額,公式中的相關稅費為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不包含企業以前年度欠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所得稅清算
關于清算所和清算所得稅申報表范本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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